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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记者李元龙因言获罪

2006年7月14日

互联网记者李元龙因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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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北京电,中国贵州原“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因在国外网站发表批评时政文章,于周四被毕节中级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李元龙现年46岁,曾以笔名“夜狼”发表过“从百岁老朽入党水开去”等文章。在上述文章中,李指出,103岁的老人被中共招纳入党显示了党“外强中干,信心严重不足”。李元龙的律师刘路认为,李元龙的文章虽然文字比较激烈,但宪法保障人民有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而且文章内容同颠覆国家政权根本没有关系。李元龙旁听的家人决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同类案件中,李元龙两年监禁的判罪算是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