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摘牌,“黑监狱”尚在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1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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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劳教所摘牌,“黑监狱”尚在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教制度,这项实施已超半个世纪广受批评的制度宣告终结。近日中国多位律师联合发出声明,呼吁对劳教人员善后,及取缔变相“劳教”的“黑监狱”、“法律学习班”等。

(德国之声中文网)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其中"废止劳教制度"成为亮点,中国各媒体也开始发力披露劳教案件及劳教中的黑幕,还邀请曾被劳教的人员讲述被劳教过程中,参加高强度的工作及获得微薄的报酬的经历,以前代理此类案件的"敏感律师"也被邀请谈废止劳教的意义;与此同时,北京大兴区"团河劳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取而代之的是"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和"戒毒所"。中国各地的劳教所也在忙着摘牌和释放劳教人员。在中国实施已经有56年、一直饱受批评的劳教制度几乎一夜间成为历史。这一天,重庆曾被劳教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与另一位"因言获罪"被劳教的重庆公民黄成城通过短信宣告"劳教寿终正寝。"

回溯劳教历史:1957年8月,中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79年,中国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劳动教养制度可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一到三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1982年,国务院颁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更多人员被纳入劳教范畴;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但香港《南华早报》在报道中表示"回顾过去,劳教制度混乱、使用随意、异化为打压工具,'恶而不倒';放眼将来,根除劳教有待人大以新法代旧法,司法体制深入改革,利益博弈不容松懈";文章引述中国知名律师浦志强观点表示"劳教虽废除,但替代品已出现,特别是近期官方开始用'非法集会'、'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对言论及其他活动进行打压";另一位知名律师迟夙生也"对政府找到劳教所的替代机构,或者劳教所是否只是换个名字而继续存在"表示担心。

--FILE--A Chinese police officer escorts inmates at a female labor camp in Jurong city, east Chinas Jiangsu province, 6 March 2008. Meng Jianzhu, who became secretary of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Affairs Committee in November, said at a national law and order work conference that the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 or laojiao, system would be halted after the move was rubber-stamped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n March. The remarks were first reported by the bureau chief of the Legal Daily, the Justice Ministrys official mouthpiece, and were picked up by state media outlets. An official who attended the event confirmed Mengs comments. But state media sent mixed signals about the policy. A Xinhua report on the conference said only that authorities had pledged to reform the system, and some analysts noted that Meng spoke of halting rather than abolishing the laojiao system. pixel

江苏一女子劳教所(资料图)

"执政党在压力下废止劳教制度"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数十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中国当局"废止劳教相关问题"的声明,认为从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是特定时空环境下的非法治产物,在中国的多个特定历史阶段,均不同程度的成为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工具。尤其是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泛滥。针对劳教制度废止,律师们建议中国人大常委会明文废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对劳教人员提出的国家赔偿等依法办理;及对一些法律制度之外运行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各类"黑监狱"等变相劳教,进行取缔和清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梁小军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废止劳教制度的背后,有着中国民间、很多劳教制度受害者、人权律师、国际社会一直以来的努力,中国官方是在压力下"因势回应",废止了这一制度,而这一制度引发的中国法治和人权的讨论还远未停止:"这是大家这么多年努力的结果,并不是执政党自己想要废除的,而在压力之下废除的,当然现在的废除只是执政党的提案,还需要人大和国务院来批。"

"呼吁大家关注'劳教'的'变种'"

梁小军也表示,本次声明重点在于提出"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泛滥";据国际特赦组织报告,中共当局自1999年7月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其中既包括对该群体的劳教措施。

正如前文浦志强和迟夙生的担忧一样,梁小军也指出,此次参与声明的律师也关注到中国各地不断建起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很多"黑监狱"依然存在,律师们认为这是劳教废止后,公权力依然可以不受约束任意限制公民自由的"变种"形式:"这些法律教育中心虽然现在主要针对的是法轮功,我们担心将来会针对更多的公民,我们提醒大家注意'劳教'的变种,就是像'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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