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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双方公开直接谈人权是一项进步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11月14日

今年的德中法制国家对话在柏林结束了。日报的一篇文章报道说,对话期间,德中双方对仍在押的“不锈钢老鼠”-刘荻案件表明了近似的看法:刘荻的文章并没有威胁到国家安全。文章接着引用大赦国际德国分部的中国问题专家普雷特尔的话评论了这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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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司法部长茨布里斯参加了德中法制国家对话图像来源: AP

“普雷特尔认为,德方在这次与中国法制对话中公开直接地谈到人权是一项进步。自1999年11月德国总理施罗德与中国当时的总理朱熔基商定进行对话以来,并非总是如此。德国司法部长茨布里斯女士说,施罗德总理十二月初访问中国时,将与中国签署新的法制对话两年计划。今后,将讨论城市计划、市民参与和房地产法等题材。迄今为止的研讨会主要讨论的是经济法和行政法方面的问题,这些讨论不仅对德国投资者有好处,而且德方也希望,它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人权。

普雷特尔说,法制国家对话有好处,但是不能代替人权政策。他批评了人权问题在对话中处于下属地位的现象。他认为,中方目前不愿采取改善人权的具体措施。对此,需要施加政治压力,开展公开坦率的批评。他说,不久前,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中国就以明确的语言提出了人权的标准。德中经济关系好,但也可以在人权问题上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