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穆斯林女教师上课又可包头巾 | 德国新闻 | DW | 15.03.2015

访问新版DW网页

尝鲜使用dw.com测试版。该版本仍在完善中,欢迎你提出宝贵意见!

  1. Inhalt
  2. Navigation
  3. Weitere Inhalte
  4. Metanavigation
  5. Suche
  6. Choose from 30 Languages

德国新闻

德国穆斯林女教师上课又可包头巾

针对德国多年来争论不休的话题,德国联邦宪法法法院颁布了一项新规定:老师们可以在课上包头巾。由此推翻了2003年的头巾禁令。

(德国之声中文网)老师、护士和育幼员是否可以因其信仰在工作中的公开场合包头巾?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受到争议。2003年,德国最高法院裁定,各联邦州只能通过颁布法律来禁止老师包头巾。如果无法可依,老师则允许继续在教室里包头巾。结果是:八个联邦州通过修改学校法禁止老师在学校包头巾,其它领域的公职人员也受到相同的限制。三个联邦州的政府就禁令展开了讨论,却没有受到州议会的批准。迄今为止,只有汉堡和其它四个联邦州没有有关是否允许包头巾的法案。

最新的一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推翻了2003年的决定。周五(3月13日)的裁决虽然直接和北威州的学校法有关,但它同时也意味着,其他严格执行头巾禁令的联邦州现在也要修改其学校法。

宗教自由取代宗教特权

联邦宪法法院再次就头巾问题作出裁决是因为受理了两名女教师的起诉。其中一名女性因为包头巾而遭遇辞职,她的同事将帽子代替了头巾,依然受到学校的警告。其中一名女教师几年前已在哈姆(Hamm)州劳工法院上强调,头巾禁令有悖宗教平等待遇的原则,理由是,修女的头巾和犹太小圆帽都没有被视为张显宗教的标志,在学校是被允许的。但是这名女教师以败诉告终。即便联邦劳工法院也没有裁决她胜诉。

Die nordrhein-westfälische Schulministerin Sylvia Löhrmann

北威州文教部长吕尔曼(Sylvia Löhrmann)

现在位于卡尔斯鲁厄(Karlsruhe)的联邦宪法法院却同意了她的观点,并由此修改了北威州学校法中的一项规定:即"基督教和西方教育和文化价值传统的展示"有优先权。法官裁定,修女头巾和犹太小圆帽的特权有悖德国的宗教自由,不允许有人因为宗教而受到的不公待遇。

"伊斯兰教是多元宗教社会的一部分"

巴符州和萨尔兰州也拥有被联邦宪法法院批评的类似规定。这两个州政府现在也要修改相关法律。柏林的情况则不同:柏林于2004年颁布了所谓的中立法,禁止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佩戴一切张示"宗教或世界观的标志"。公立学校的老师作为国家的代表必须遵守这种中立。

北威州文教部长吕尔曼(Sylvia Löhrmann)对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她向德广联表示,通过该裁决,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终于有了法律保障。"我们有伊斯兰教课程,并在课程中培养女教师。如果她们在伊斯兰教课上可以包头巾,其它课里却不可以,就太荒谬了。""我对裁决结果感到很高兴,毕竟在我们北威州,伊斯兰教是这个多元宗教社会的一部分。"

D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