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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电视台曲折通过欧卫大门

德国之声中文广播2005年9月26日

总部设在美国的新唐人电视台通过欧洲通讯卫星公司向中国以及亚洲地区传送电视节目,但是今年4月份,欧卫公司拒绝与新唐人电视台续签合同,并希望停止转播该台节目。最后还是达成了一项为期6年的合同,但那并不是直接的合同。 德国之声记者报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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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连接千万家图像来源: AP

今年4月份,欧洲通讯卫星公司拒绝与新唐人电视台续约时,新唐人电视台方面曾经向美国总统布什发出了请愿声明,表示自己是迄今为止在中国能看到的唯一不经管制的中文新闻,并表示欧卫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欧洲公约中有关卫星播出电视,以及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中关于自由表示和全球信息获取的规定。

而包括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组织在内的一些国际组织也声援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无疆界组织称曾经多次提醒欧卫公司,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他们自己的公司章程第三条,也就是要向社会提供平等,没有宗教歧视的卫星通信平台。在各界的压力之下,新唐人电视台和欧卫公司最近达成协议,新唐人可以在今后的六年之内使用欧卫公司的卫星频道转播节目。

新唐人电视台发言人洪凯丽就此表示:“我想它这个动力主要来自于全世界,北美洲,欧洲自由信息的支持者,非政府组织,特别是我们的观众,还有政界的一些政治家吧,他们对这个事情的大力支持。这次谈判是新唐人直接跟欧卫公司进行的,而且在法律上欧卫公司有义务履行这个合约的每一个条款。”

虽然洪凯丽女士表示新唐人电视台是与欧卫公司直接达成协议的,但在记者无疆界组织所公布的新闻稿件中,却明确指出,欧卫公司并不愿意自己的名字直接出现在合同中,因此借助了第三方中介商以完成最后合同的签署,而该中介商也对这一合同讳莫如深,甚至在合同中注明,拒绝该公司的名字出现在媒体上。

洪凯丽女士表示,欧卫公司之所以不愿意转播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是因为中国政府通过下属的电信公司向他们施压,同时以2008年奥运会的转播权作为交换。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无从考证,但欧卫公司不愿意与新唐人再次合作的事实却是显而易见的。

德国之声记者曾经多次致电欧卫公司,希望他们能够就此事发表看法。欧卫公司发言人在多次推却之后,最终表示,欧卫公司方面对此事不予置评。虽然欧卫公司这次与新唐人电视台的再次续约似乎并不情愿,但长期关注此事进展的欧洲议会议员加勒表示,他并不关心合同最终是以怎样的形式签署的,对他来说,这些并不重要。

他说:“我很高兴欧卫公司最终与新唐人电视台签定了为期6年的合同,这对于中国观众接受独立的新闻,信息和电视节目是非常重要的。其实,在一个象中国这样蓬勃发展的国家中,政府还在试图操控媒体本身就是不合时宜的。我认为中国观众能接受到这些节目是最重要的,而合同上到底写了些什么,有些什么具体条件,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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