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回台难解套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1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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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林毅夫回台难解套

随着去年台湾《军事审判法》修法,被台湾军方依投敌罪通缉的大陆经济学者林毅夫,是否能因此解套返台,外界关注。不过,金门高分检已正式接续对林毅夫发布通缉;蓝绿立委也多表示,"军人叛国"没有通缉的时间限制。

Justin Lin Yifu

(德国之声中文网)去年7月,台湾一名陆军下士疑似在禁闭室遭凌虐致死,军事检察署办案显有疏失,民间掀起要求军方改革的抗议声浪。台湾立法院随即在去年8月通过修改《军事审判法》,从此军人于非战争时期触法,改由一般法庭审理。

军审案件与军犯,10日进行最后阶段移拨作业,军事监狱正式走入历史,军审案也全数移交司法机关侦审,其中最受瞩目的,是当年从金门叛逃遭通缉的中国大陆经济学者林毅夫。

金门高分检检察长刑泰钊与承办检察官研议后,为避免通缉程序上出现空窗期,已正式接续对林毅夫发布通缉。不过,邢泰钊强调,后续将进一步检视、搜集相关信息,以及法院对于追诉权时效消灭的见解,审慎研议是否对林毅夫撤销通缉。

国防部与法界见解不同

林毅夫1979年服役金门担任马山连长时,游泳到厦门,投奔大陆。台湾国防部当年考虑军中士气问题,始终以"失踪"方式处理,迟至2002年才对林毅夫依陆海空军刑法的投敌罪发布通缉。

台湾国防部认为,林毅夫投敌叛逃的行为仍继续存在,并未自首或脱离叛乱组织,因此他的投敌行为属于"继续犯",不发生超过追诉权时效的问题。根据陆海空军刑法,军人投敌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法界对于林毅夫投敌行为是属于"既成犯"或"继续犯",却存有不同见解。有检察官表示,军事审判法的修正,大前提正着眼于民主法治及人权保障,随着两岸早已结束敌对状态,时空环境早已转变,如果按刑法规定通缉时效是二十年,而林毅夫叛逃已三十五年,逾追诉时效,应撤销对林毅夫的通缉。

立委认为军人叛国该永久追诉

2002年林毅夫父亲过世,他无法如愿返台奔丧,只能由妻子代披麻衣,隔海透过网络直播方式遥祭父亲,他也曾多次向媒体表达对台湾的思乡之情。"离开台湾并不是我不喜欢台湾,我们从小在学校的教育,台湾人就是中国人。"

据媒体报导,在前总统李登辉与陈水扁任内,都考虑过让林毅夫回台探亲,陈水扁甚至在国安会成立项目小组,并备妥机场现场特赦案。

但立委不分蓝绿多认为,军人叛国不该有追诉时效性。民进党立委蔡煌琅说,"林毅夫如果想念台湾,要回到故乡,建议他向中华民国司法机关自首,来换取减刑。"

国民党立委李鸿钧指出,不能用单一个案看林毅夫的事。"你帮林毅夫解套了,万一潜逃大陆的台商陈由豪也要求比照办理,那台湾民众的观感会如何?"

作者:尼尔(台北特约)

责编: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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