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行贿外企也难逃 | 媒体看中国 | DW | 28.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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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中国

查处行贿外企也难逃

随着预定金秋召开的17大临近,北京领导层加大了反腐力度。在华外国企业也将成为剔除行贿毒瘤运动的目标。

眼里只有钱

眼里只有钱

“新苏黎世报”就此写道:“一段时间以来北京强化了反腐斗争。包括前上海市长等重量级人物在内的众多高官坐了班房。其他人则担心,不久之后自己也可能成为警察的目标。数天前官方宣布,从事过行贿行为的外国公司和企业家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不少人将为此彻夜难眠。”

该报还写道:“只要与中国人交谈就会感到,一种看法非常普遍,那就是:‘上头的那些人’都搞腐败。”

该报还指出:“中共纪检委书记干以胜提供了一项令人深思的统计数字。去年,约有10万党员受到惩处。其中五分之四涉及行贿受贿和其它金融不检行为。……交由国家刑事机关审理的3500件大案牵涉高层和最高层干部。而大多数行贿案在党内审理这一事实显示,党依然凌驾于法律之上,能自行决定哪件案子可以转交法院办理。”

“新苏黎世报”相信,公诸于众的案子不过是冰山一角。该报注意到:

“北京在清除这一毒瘤的斗争中将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很明显,在力度加大的反腐斗争中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成为关注对象,这与在华国际公司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抱怨投资环境气候降温是一致的。”

有关中国领导层计划设立直属政府的中央反腐机构的意义和效用,“新苏黎世报”指出:“值得怀疑的是,仅仅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是否就能有效疗治腐败癌症。香港的例子便表明,只要没有独立于政府的机构,腐败就会继续膨胀。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是警察局也不干净的亚洲最腐败城市。之后,独立的反贪局应运而生,今天,香港完全可以自称为全球最廉洁城市之一。”

“新苏黎世报”最后写道:“由香港的例子可以引出另外两条教训。其一是,设立享有全国最高权威的法治国家秩序不可或缺,其二是,给公共行政系统具有重要功能的职务提供堪与私营经济竞争的薪资。中国的经济腾飞年代里,国家机关服务所得与私营企业工作所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因此,以自己的方式改变这一状况的诱惑便十分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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