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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将联手处罚交通违章

2010年12月3日

12月2日,欧盟交通部长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并决定,建立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以便在全欧洲范围内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进行责任追究。相关法案尚需获得欧盟议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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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图像来源: AP

在德国边境,比如在能望见荷兰边界的克莱沃,如果有谁想四下打听的话,那么遇到的都是些非常谨慎的驾车人:

"在高速公路上,我的车速控制在120以内,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我谨慎得多,因为我知道,在荷兰的罚款数额高于德国。"
"与德国不同,荷兰人不关心开车人是谁,而是车的主人。也就是说,即便我本人没有开车,但如果开我车的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我也得为此付罚款。"

如同克莱沃的居民一样,喜欢去国外旅游的人会很快发现:荷兰是另一个国度,那里的交通规则与德国完全不同。违者必须支付罚款,因为罚款单会从国外寄到德国。荷兰的罚款单早已如此,从今年10月起,欧盟其他地区也采取同样的做法,只要罚款额超过70欧元。

据统计,来自国外的汽车只占交通流量的5%, 但超速驱车的外国司机却占15%。在旅游旺季,在诸如法国等国家,国外司机的违规比例占40%至50%。所以欧盟委员会希望,欧盟交通部长能够就建立汽车所有人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法律条文达成一致。

这样欧盟27个成员国的有关当局可以更快地找到违规者, 并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当然,停错了车位不算在内,受到责任追究的是那些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比如酒后驾车,无视红灯,急速驱车,不系安全带或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等。

违章必罚 哪里都一样

显而易见,这里涉及的是罚款的追究,而不是取消驾车执照,或是被多罚分等。当然,相关通知条上的语言是涉嫌违规者能看懂的。一如从前,欧盟各成员国自行决定,如何对违规者进行惩罚。

本周四,欧盟各国交通部长就上述议题在布鲁塞尔达成一致。然而,对违规者进行跨边境责任追究的立法草案尚需获得欧盟议会的批准。无论如何, 最好遵循德国汽车俱乐部ADAC发言人萨尔曼(Otto Saalmann) 的忠告:"我们只能奉劝大家在国外像在国内一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总是外国驾车者容易违规,并被当场罚款。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这样做可以节省大量繁杂的文字工作。一直都是这样,我认为,以后也不会发生变化。"

作者:Katrin Brand 编译:祝红

责编: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