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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环境监测恐遭禁止

2012年7月16日

几年前中国环保部公布的一项环境监测条例"征求意见稿"再起争议。环保人士表示,一旦该条例获通过,今后非政府机构和个人的自测行为可能被禁,其中也涉及积极参与中国环境监测的外国驻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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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y traffic along a major thoroughfare in Beijing, China, Tuesday, Feb 17, 2009. Beijing's crowded and polluted streets have seen a sharp increase of nearly 66,000 vehicles this year, a 13 percent increase from the previous year, state media reported Tuesday. (AP Photo/Ng Han Guan)
图像来源: AP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有媒体最近挖出了一份2009年4月中国环保部门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据媒体报道,根据这份意见稿的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

换句话说,如果该条例获得执行,那么单位、个人或者民间组织要想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必须经由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公开,否则就是违法。这是积极参与民间环境监测活动的环保志愿者张俊峰对这一新条例的解读。他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称,这是中国当局惯有的"处事作风",

"中国的管理部门始终把法律条例里这种'禁止'的东西,放在比较前面。这样看起来,反而显得很不符合社会现实的需求,并且延续了当局管理机构的一贯作风。"

这位环保人士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政府部门对民间的监测行为管的太紧,就会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一旦禁止民间自测,那么环境监测的信息只能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来公布一些数据,而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就有可能被质疑。这其中也涉及到民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问题。

Olympia 2008, Aussicht auf Olympiastadium in Peking am 23.07.2008, freies Bildformat
2008年的北京上空图像来源: Víctor Bórquez

张俊峰说,新条例的出台还将直接影响类似美国驻华使馆等机构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7月初,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公开要求,美国使馆停止发布环境监测数据。中方在最近的一份声明中强调,"外国驻华使馆不具备在中国开展环境监测和发布相关数据的资质",并称希望美国尊重中国的法律。

不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坚持对媒体表示,美方并未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美国没有停止提供这项服务的计划。"

四年前,美国驻华使馆开始检测并发布北京城市空气质量信息。使馆人员称,进行空气监测的原因是为美方的外交人员和在中国生活的美国人提供健康方面的信息。而美国使馆公布的"爆表"数据,一再令中国民众对官方公布的监测结果感到"质疑"。环保志愿者张俊峰认为,产生质疑的原因之一是民间和官方缺乏有效的沟通。

Clouds of pollution rising from the S.O.E iron and steel factory in Baotou, Inner Mongolia, China.
浓烟滚滚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Mark Henley/imagestate/Impact Photos

"你想想看,这种征求意见稿从法律严肃性来讲,既然从2009年当局就开始征集意见了,实际上最迟不超过2年,或者在一年左右就应该征求意见完毕,然后进行修改,之后再发第二稿。但目前看来,我们国家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在制定、实施和与社会民间的沟通上缺乏有效的渠道。"

张俊峰补充说,当局应该在新的条例中多鼓励引导民间组织和社会,共同参与到改善和监督政府对环境的监测,而不是一味的去禁止,否则依靠社会力量、全民共建环保的计划就会落空。对北京政府来说,现在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机动车尾气排放,而不是让民间组织"禁声"。

作者:严严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