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鳄鱼之争初见分晓 | 媒体看中国 | DW | 25.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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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中国

真假鳄鱼之争初见分晓

柏林日报谈到中国企业仿冒名牌产品的问题时写道:

中国街头盗版的音像光碟生意兴隆

中国街头盗版的音像光碟生意兴隆

“西方工业国以担心和恼怒的心情注视着中国不断蔓延的产品仿冒问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三年后,侵犯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尽管中国政府做出无数许诺,但从北方的大连、经过北京和上海、直到南方的街头市场,音乐和影片光碟仍然在以不足一欧元的价格销售,而且这一切往往就发生在警察的眼皮之下。

无数西方音响设备制造厂家、纺织品工厂和日用装饰品制造者抱怨说,远东的仿冒产品使西方厂家处于更为严峻的形势,如果他们对簿公堂,胜诉的大多是中国企业。”

不过,湖南长沙人民法院本星期作出了出人意料的判决:长沙百盛商城必须立即停止出售一切带有类似法国鳄鱼公司鳄鱼图案的商品,并向鳄鱼公司赔偿六百美元。柏林日报接着报道说:

“赔偿金额看起来虽然很少,但法国公司把法院的这一判决视为胜利。法院认为,长沙销售的钱包、皮带和提包上的标志与法国鳄鱼公司的原产品几乎一致,侵犯了商标法。大多数人也许不会注意到两者的区别:法国鳄鱼公司原产的短袖衫和皮件上,作为商标的鳄鱼头朝着右面,而长沙仿冒产品上的鳄鱼头则向着左方。

仿冒厂商不肯就此罢休,并已提出上诉。理由是朝着左方有争议的鳄鱼是合法注册的商标,所以它不是伪造的鳄鱼公司产品、而是自己产品的标记。”

  • 日期 25.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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