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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回应“毒苹果”事件

2011年2月22日

苹果公司在2月中首度发布报告,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确实存在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致使健康遭受不利的影响。目前,对苹果公司供货商提出的赔偿条件, 工人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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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dpa

据国内民间环保组织,早在2009年中旬,"毒苹果"事件就已在中国发生。但是苹果公司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相应的披露或干预。2010年8月,环保组织在《IT产业污染调研报告》中提到该案例,向苹果公司提出质疑。但是苹果公司一直也没有做出正面回应。表明他们不能公布、披露他们的供应商。在社会各界关注此事件的压力下,近日,苹果公司确认了商联建(中国)科技确实是他们的在华供应商,并表示不回避对此的相关调查。这也是苹果公司在这个事件中迈出的第一步。

苹果公司应承担理应承担的责任

苹果公司虽然在这几年里把所有的生产都外包给了供应商,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外包生产。从法理上来讲,这些供应链上存在的污染问题,包括毒害问题,包括劳工权益损害的问题都是由其供应商造成的,跟苹果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虽然该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于供应商使用有毒化学品和当地政府的监管不严,执法力度有待于加强,但是苹果公司也应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他说:"我们看到的情况就是一个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情况。高额利润都被苹果公司拿走了。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工人自己去承受病痛,非常不合理,反映了全球贸易中间存在的严重不公的这一情况。我觉得苹果应该承担他的责任。"

发展政策机构" 南风研究所"(Südwind Institut)曾经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伙伴部分严重侵犯劳工权益的情况,进行过调查。南风研究所德国分部的维克女士(Ingeborg wick)就"毒苹果"事件表示:"美国苹果公司作为跨国大公司,应该对其承担起相应责任,应当遵守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促进劳资双方合作,强化劳工权利,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与健康。"

受伤害工人对赔偿条件表示不满

2月20日,留在苏州联建科技公司的37名中毒员工获得了当地政府部门从社保基金中间拨付的工伤金额,说明政府正在采取措施,推动这个问题的尽快解决。但是不少中毒员工对处理结果并不表示满意。比如,据悉苹果要求工人在必须离职的前提下,才能得到职业伤残的赔偿。尤其是苹果公司在报告中写道,那些中毒的员工都得到了成功的治疗,并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已重返工作岗位。但是据国内环保组织从多方面了解的情况,事实并非如此。其中有相当一些工人被定为职业伤残,而不能重回生产线。

在全球化相互竞争的今天,跨国公司的供应商往往为提高自己产品的竞争力,而减少劳动成本,从而削减工人的社会福利,忽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身心健康。苹果公司虽然在2011年度的"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中,强调他们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循苹果供应商行为准则,并在供应商中推行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但是这仅仅是跨国公司制定的自我监督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起效应的。维克女士说:"除了企业自我监督机制以外,还应该通过国家立法,或者在国际法上对劳工标准有所规定,或者通过非政府性质的工会进行监督。"

环保组织继续关注IT产业污染问题

由于在中国的苹果产品供应商都不属于苹果公司自己的工厂,环保人士马军表示,目前只能希望苹果公司对此事件继续监督,继续跟进。目前,在环保组织的数据库里,有数以万计的企业因污染或劳工损害问题被记录在案。其中不少是在中国投资的外企。马军说:"这些企业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间,逐渐开始某中程度的本土化,因为环境监管还不够严格,所以这些企业就逐渐放松了他们在这方面的管理,因此出现了很多企业连基本的环境标准都难以达到,在职业健康方面也同样出现类似这种情况。"中国几十家非营利性环保组织正在共同努力,来克服IT产业所存在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职业伤害的问题。

作者:丹娅

责编:凝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