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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果然“说不”-施罗德如愿以偿?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5年7月1日

周五(7月1日)中午12时11分,联邦议院就是否对总理仍然有“信任”的问题进行的表决有了结果:施罗德得到了所希望的“失败”。事情要从北威州的选举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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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罗德总理今天(7月1日)在联邦议院陈述要求得到“不信任”的理由图像来源: AP

5月22日北威州选举结束了社民党在该州执政长达39年的历史,同时也使该党失去了全国最后一个州政府。鉴于社民党和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在联邦一级的行动能力将受到空前限制,联邦总理施罗德当天晚上即宣布,将要求议会尽快通过对他的“不信任议案”,从而为解散议会,提前大选铺平道路。今天的议会表决便是该计划的第一步骤。不过,整个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对施罗德此举是否符合宪法精神,看法大相径庭

在联邦德国历史上,曾分别在1972和1983年两次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而导致解散议院。按照程序,在议会作出相关表决后,总理将立即向国家总统汇报,并要求总统就是否提前大选作出决定。此次,施罗德总理希望提前一年,于今年9月18日举行大选。根据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国家总统应在21天内作出相关决定。

问题是,对现任总理主动要求议会对他表示不信任,以便为提前大选创造条件的做法是否符合德国基本法,在德国政坛和学者中间争议激烈。某些议员已经宣布,将就此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等到宪法法院作出裁决,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样,能否在九月举行大选在未来几个星期内仍是一个未知数。

政界持怀疑态度人士不少

前自民党政治家哈姆-布吕歇便明确希望总统不批准解散本届联邦议院。在她看来,施罗德要求议会对他表示不信任,是人为得到“信任表决失利”,违反宪法精神。

联邦议院副议长、绿党人士弗尔默对施罗德此举是否符合宪法表示怀疑。弗尔默对“法兰克福评论报”表示,此举是否能在卡尔斯鲁厄(联邦宪法法院所在地)获得通过,完全可以表示怀疑。

另一名绿党政治家施特罗布勒也指出,提前大选并无必要,施罗德的计划不符合宪法。他认为,基本法中根本就没有议会拥有自行解散权的规定。

现任内政部长席利则对施罗德的计划表示支持。他认为,施罗德经由此路提前大选的决定显示了勇气、公正和自信,此举符合宪法。而某些议员要求施罗德辞职反而会使事情便得更为复杂。而且,在他看来,就像1983年时的科尔总理一样,并没有理由辞职。

学者如是看

明斯特大学宪法学专家亚拉斯表示,尽管宪法的相关规定是朝向“另一个方向”,但施罗德的计划从宪法角度看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目前联邦议院中的力量对比关系使现政府不可能长期稳定执政。

波恩大学的国家法教授伊森塞指出,施罗德必须能够让人们确信,议会掣肘现政府的工作。但社民党和绿党在现议会拥有稳定多数。而两党内的左派人士近来都对施罗德总理不再表示信任方面。

社民党有应急方案

无论如何,社民党高层已经准备好第二方案,以应付一旦总统拒绝解散议会而出现的“紧急状态”。根据该方案,施罗德将提请辞职。而在对新总理的三轮投票失败后,仍将走上这一步:提前进行议会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