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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重新大选-问题多多,疑云重重

2005年6月29日

应德国总理施罗德的要求,联邦议会7月1日将就是否信任施罗德的问题进行投票。这样做恰恰是为了让多数议员投不信任票,这样施罗德才能请求总统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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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总理施罗德星期一向议会提出了对是否信任自己的问题进行投票的申请图像来源: dpa - Report

五月底执政的红绿联盟在北威州议会大选中失利后,施罗德即宣布将采取这一步骤,以便在议会中明确自己是否还拥有多数。但通往提前大选的道路比人们想象的更为艰难。

事情本来很简单,总理施罗德本周五将请求联邦议院对他进行信任投票,大多数议员将投下不信任票。然后施罗德会请求总统克勒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经总统同意后,九月份选出新的议会。

德国基本法中有关信任投票的规定目的是保持议会的决策能力,如果执政党在议会失去多数支持,以致立法得不到通过,总理可以通过投票明确形势,或要求重新选举。

但目前,执政的红绿联盟在联邦议院601个席位中还占有304席的微弱多数,只有执政党议员故意投不信任票,才能达到提前选举的目的。包括原宪法法院院长本达在内的不少法学专家都认为,这样人为制造不信任案有悖宪法。但另一部分专家则持不同意见,原宪法法院法官马伦霍尔茨说:“北威州选举过后执政党看到,以施罗德的路线无法赢得下届大选。施罗德也不能指望在议会只占微弱多数的红绿党团会支持他的政策,因为红绿联盟在北威州的失败表明,施罗德的路线在民众中得不到多数支持。”因此马伦霍尔茨认为,不能说信任表决是人为制造的。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司法程序,而是现实政治的需要,作为总理必须得到多数支持。

总统克勒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解散议会是否符合宪法?在议会对总理做出不信任表决后,总统必须在21天内就是否批准解散议会做出决定。克勒已向多位宪法专家作了咨询,并对政治局势作了试探。结果表明,各党派一致希望提前大选。最新的民调显示,反对党有望赢得大选。而执政党无论如何都会响应施罗德的提议。

大多数观察家认为,克勒会顾及各方的政治利益,做出解散议会的决定,况且他也没有其它选择。这样的话,就必须在六十天内举行选举。但有个别议员表示,如果克勒解散议会,他们将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申诉。一些担心在这么短时间内无法达到参选条件的小党派也要起诉。一旦这种情况发生,结果将无法预料。施罗德的前任科尔执政期间,宪法法院曾受理过类似的起诉,最后还是批准了提前大选。

这次宪法法院将做出怎样的裁决,法官们都不愿推测,前宪法法院院长本达说:“法院将努力尽快做出决定。我认为这样的情况不会发生,即宪法法院在大选举行后才裁定,这次大选是否符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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