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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希特勒和香烟的阴影(74)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2月4日

赫尔曼-辛利希.雷姆茨玛(Hermann-Hinrich Reemtsma)是雷姆茨玛(中文译成“利是美”,为了避免人名与公司名的分离,本文仍用音译)烟草集团中最后一名雷姆茨玛家族成员。但他也不干了,去年他把他的股份卖给了英国帝国集团,估计获款8亿欧元。今年年初,他的财产额估计为10亿欧元。这一家人-与德国现代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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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辛利希.雷姆茨玛图像来源: DPA

赫尔曼-辛利希今年67岁。他虽然长时间坐在雷姆茨玛公司的监事会里,但似乎从来没有对公司业务有过兴趣。他是学农业出生的,始终也只对农业有兴趣。他已经坐得够长的了。他的堂弟,1952年出生的(今年51岁)扬.菲利浦.雷姆茨玛更是早在1980年就把属于他的公司一半股份全部出售给了Tchibo集团。那时,扬.菲利浦获得这份遗产刚两年。他的兴趣也完全不在公司业务。他是学文学出生的。

扬.菲利浦当年出售公司50%股份时,获得的款为3亿马克。业内人私下里说他低价求售,吃了大亏。但四年后,他聪明的财产管理人使他的财产翻了一倍,达6亿马克。与此同时,雷姆茨玛的市场价值却在一路走下坡。于是,人们又说他赚了大钱。今年初,扬.菲利浦的财产值为6至7亿欧元,排在德国巨富第113位,比当年又增加了不少。但与他那木纳地在公司里多留了20年的堂哥比,他似乎还是吃了亏了。但那又有什么呢?6、7亿欧元已经一辈子花不完了。何况他们俩的追求都不是商业,似乎更不是烟草业。

大多数人可能没听说过雷姆茨玛这个公司。其实,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集团之一。这家公司的香烟品牌很多,如West,Davidoff,Peter Stuyvesant, Ernte 23, R6, RothHaendle,有些品牌在中国市场上都是常见的。此外,集团还下属不少啤酒品牌,如Henninger,Hannen,Bavaria St. Pauli。这家公司的历史更是“轰轰烈烈”,简直就是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史,希特勒,戈林这些人物的纠缠,让雷姆茨玛家族到50年代还吃不了兜着走。

上世纪初,赫尔曼-辛利希和扬.菲利浦的祖父伯恩哈德在艾尔富特买下了第一家香烟厂“Dixi”,那时,伯恩哈德的两个儿子赫尔曼.费尔希特高特和菲利浦.费尔希特高特都还在襁褓之中。菲利浦在第一次大战中当过炮兵,也当过飞行员。战后,他带着重伤后的躯体,回到家乡,继哥哥赫尔曼之后进入了雷姆茨玛公司。

兄弟俩获得了公司40%的股份,价值为各30万帝国马克。20年代初,公司在汉堡原帝国炮兵营建立了一个新的香烟厂,于是举家迁往汉堡。

菲利浦成了集团的发动机。接下来进入了弱肉强食的年头,几年时间里,菲利浦过五关斩六将,几乎吃掉了德国全部的竞争对手。1928年,雷姆茨玛集团一口气吞并了4家烟草公司。1929年,吃下并清洗了巴符州巴登的巴查里股份公司,不久后又以Wikinger公司名目开始在那里生产香烟雪茄。

1929年雷姆茨玛吞并格莱林公司的过程更是德国经济史上不择手段的典范。该公司大股东阿纳斯塔西阿迪兄弟不愿出售股份。于是,当时35岁的菲利浦从二股东格莱林手里买下了他占有的40%股份。当时,这份股份的市场估价为为40万马克。而菲利浦居然出了800万的天价。

条件是,格莱林必须三缄其口,包括对大股东。而格莱林仍然留在公司总经理任上,当雷姆茨玛的傀儡,其任务是挖空格莱林公司。在菲利浦的操纵下,格莱林公司内部进行了增资,从而使阿纳斯塔西阿迪兄弟从大股东变成小股东,最后被排挤出去。

后来,“经济报”就这件德国企业史上罕见的案例提出了质问:“即使雷姆茨玛在法律上没有错,但它难道就没有一秒钟受到良心的谴责吗?”

1935年,雷姆茨玛又吞并了烟草厂诺于尔堡。193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时,公司的香烟年产量已经达到300亿支,占了德国香烟产量的70%以上。菲利浦的财产翻了100倍,从30万马克增长到了3000万。战后更达到了1.6亿。这在当时是天文数字。

除了巧取豪夺,生意场上还要靠关系。看来在全世界都没有例外。1933年,德累斯顿的香烟厂施图尔姆就雷姆茨玛侵吞巴查里和格莱林二厂之事起诉雷姆茨玛。而纳粹冲锋队头目罗姆支持施图尔姆。于是,菲利浦求救于帝国元帅戈林。戈林是菲利浦在一战中当飞行员时的战友。

1934年1月22日,协议达成:戈林命令终止对雷姆茨玛的起诉。条件是,雷姆茨玛每年捐款。至1944年,雷姆茨玛集团共向纳粹政府捐款1238万马克。仅每年汇到戈林的国务秘书科尔纳帐号上的就有4万。

据纳粹宫廷摄影师霍夫曼后来说,在此之前,雷姆茨玛给希特勒发了一封求援信,请求希特勒阻止冲锋队对雷姆茨玛的破坏。非烟民希特勒把此信转给了戈林,批语:“您去结束此事,戈林。我不希望德国最大的企业之一完蛋,一万名工人失业。”

战后,1948年,菲利浦.费尔希特高特.雷姆茨玛被汉堡法院以贿赂戈林的罪名判罚1000万马克。检察院还要求判处菲利浦18个月监禁。结果法院判了他5个月。这5个月他也不用去监狱,而是以每个月100万马克,共500万马克买下了自由。当时,“世界报”写道:“至少一个军团的人会愿意为了这笔钱的十分之一而去坐监狱。......假如雷姆茨玛先生每天睡8个小时,那么他每天早晨会高兴地算出,他又把11111马克睡到手了。”

1949年7月,汉堡州高级法院推翻了下面法院的定案。理由是:1934年时,德国还不是非法国家。而戈林作为当时的政府官员有权利为国家收取款额。帝国首相希特勒也有权批准戈林将所收的款作私用。高级法院命令终止此案。

这样大红大紫的企业家族到了下一代却很快地散了架。1959年菲利浦去世时,他的儿子扬.菲利浦才7岁。菲利浦的遗嘱规定,到扬.菲利浦26岁时让他接管公司和遗产。然而,扬.菲利浦只关心他的文学学业。1978年他26岁了,接受了遗产,但两年后就卖了出去。他的堂兄赫尔曼-辛利希过了20年也退了出去。也许,他们是觉得家族的发家史并不光彩?不过他们从来也不就此发表看法。

赫尔曼-辛利希这位农业专家已近古稀,过上了闲散的生活。扬.菲利浦则很早就与德国著名作家阿尔诺.施密特夫妇结成了至交。他投资500万马克,成立了阿尔诺.施密特基金会。施密特夫妇去世后,他成了施密特全部著作版权的拥有人。

(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