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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热议地下广播电台是否合法

石涛2008年1月12日

最近,有关地下广播电台是否合法的问题引起了香港舆论和社会的广泛讨论。事情的起因是香港区议员曾健成创办的“民间电台”在没有得到政府相关牌照的情况下进行播音,遭到香港检察机构的控告。但香港司法机构在这一问题上也出现了不同的看法。德国之声记者综合报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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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听地下的图像来源: presse

香港民间电台的创始人是泛民主派人士曾健成,是一家非营利性质的电台。2005年10月,民间电台开始试播,信号覆盖范围包括港岛和九龙的部分地区。由于曾健成本人的政治色彩,以及节目内容锁定社会时弊和民主普选问题,因此民间电台被认为是香港泛民主派的一个传媒阵地。电台方面称,2005年创办之初就曾经向香港有关机构递交了牌照申请,但至今未获审批。其间,民间电台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进行试播,并持续至今。

香港电讯管理局于是一度查封电台,并以无照使用无线电通讯器具等罪名对电台相关人员提出控告。在2006年到07年期间,电台和电讯局双方不断发生争执。而泛民主派政治人士认为这是港府打压新闻自由的做法。曾健成还在互联网上发表讲话,呼吁民众支持民间电台。曾健成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打压言论自由,通过民间电台可以发表大众不同的声音,现在香港的主流传媒被官方和商家垄断,因此民间电台更有存在的必要。

由于民间电台强烈的泛民主派色彩,因此该电台与香港电讯局之间的冲突也从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泛民主派与港府的一场角力。在民间电台官司缠身的时候,泛民主派代表人物梁国雄以及立法会议员张文光等人都呼吁民众给予支持。

张文光在接受电台采访时表示,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却只有三个电台,根本是垄断言论的做法,因此他呼吁电讯局开放更多的广播频率,给予民间电台这样的媒体以生存空间。

2007年11月12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正式受理民间电台一案,12月8日,该院法官以“电讯条例”中的电台执照发放条件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为理由,撤销控罪。控方提出,裁判法院无权裁定条例是否违反基本法,因此将案件上交至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在当地时间1月10日发出命令,要求在案件仍未裁定之前,民间电台不得广播,有效期至1月18日。但是,民间电台无视禁令,依然在当天晚间播出。参与节目制作播出的泛民主派人士宣称,早已考虑到可能面对的法律后果。

就职于香港电台的资深媒体人陈曦就此评论认为,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固然应该保障言论自由,但也不能以民主之名而行违法之实。而对于民间电台对香港主流电台的抨击,陈曦也并不认同,“作为一个媒体人,他本身就有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标准,也有社会所容纳的资讯包容度。而不是说靠哗众取宠,或者标榜自己代表了自由民主就能够绝对的代表一切。正是香港社会有独特的包容性,才容许不同言论的自由空间。作为政府电台的职员,我认为所谓的指控应该让所有听众做考量和评估,而我自己就绝对不认同他这方面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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