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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法將動真格?

2007年10月31日

經過長期討論,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周二通過反壟斷法,新法定於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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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在香港股市掛牌上市圖片來源: AP

據說中國的泡麵生產廠傢俬下商定價格、壟斷市場,損害消費者利益,引發群眾不滿,最終促成了反壟斷法的制定和通過。新蘇黎世報認為,其實中國食品業總體競爭激烈,而中國國家操控的行業壟斷問題最為嚴重:

「中國大部分經濟領域都處於嚴重的壟斷或寡頭賣主壟斷狀況。這些領域帶有戰略性國有企業的印記,與政府和無所不在的共產黨緊密結合。儘管這些企業已登上股市,但它們多數仍然為國家所有,其業務活動受政治考慮和慾望的左右。許多這樣的大集團提供的服務沒有什麼競爭力,但卻收取超高的費用,它們的工作不透明,是政界及其幹部的重要收入來源。

這個國家資本主義的『中國股份公司』控制了中國股市的大多數資本。屬於這個股份公司的有石油和天然氣領域、整個電信和金融服務行業。國家保護銀行,一再向銀行提供大筆補貼,因為這些銀行往往不是從經濟、而是從政治角度做出決定,經常資助不能贏利的面子工程。銀行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很差,存款人獲得的利息實際上是負數。」

正是由於國家控制的企業堅持壟斷地位,反對自由競爭,中國的反壟斷法經過千呼萬喚才得以出台。那麼,新出台的反壟斷法將保持還是打破原有體制呢?新蘇黎世報的文章最後寫道:

「現在通過的法律版本給兩者都留下了餘地。法律規定禁止有損競爭的行為,必須實行市場價格,國有企業也須遵守這一法律。但是,法律又包括一些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的例外規定,這樣實際上可以隨意鞏固現有狀況。規定中表達不清的地方是,外資參與的企業是否違反國家利益的問題有待從新做出解釋。另外,法律提出,要按照競爭法原則審查專利保護。這兩條都有可能被濫用,使外國競爭對手吃虧並把他們排擠出中國市場。

新的競爭法能否及如何改變中國的企業景觀,取決於新法的執行情況。由於國家及其幹部在經濟界依然存在,所以難以想像,目前結構並不強大的反壟斷部門在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影響的條件下能夠有效執法。駐北京的外國企業家聯合會一致認為,中國的競爭環境帶有至今仍不明確的政治意志烙印。但是,明年夏天畢竟有了競爭法和反壟斷部門,外國投資者表示歡迎,不過他們也異口同聲地希望中國政府能遵循國際做法,明確統一地貫徹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