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德中法制对话意义何在

2009年1月31日

"近十年来,德国与中国的专家们定期举行所谓的法制和人权对话,这一活动几乎从不公开,也没有公众参加。"《明镜周刊》回顾了德中法制对话的历史进程,认为这一"无声的外交工具"没有起到作用,因为双方往往"自说自话":

https://p.dw.com/p/GkVU
不能只谈经济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赞成者说,德中对话可以加强中国国内那些主张实行更多法制、更为温和地对待异议人士的力量。批评者则把对话视为德国政治家的遮羞布,指责他们由于害怕失去经济订单,不敢抨击北京侵犯人权。

没有一个国家像德国这样,在如何正确与中国打交道的问题上,争执如此激烈。2007年秋天,默克尔总理在总理府会见达赖喇嘛时,外交部长施泰因迈尔抨击这一行动为'橱窗政策'。就象当时对待达赖喇嘛问题一样,法制对话的核心问题同样是,德国在与中国单独打交道以及与专制国家普遍打交道时,对立或合作应该走多远。"

《明镜周刊》指出,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倡导的法制对话"十年后仍然依照他当年的想象进行","作为德国政府对华政策的工具,悄悄进行的法制对话与以前一样。""但这一对话有什么用处呢?"《明镜周刊》接着写道:

"法制对话支持中国培训法官、制定法律,一些做法有了改变,但成就有限。现在中国虽然有更多法官,但没有更多的法制;有更多的法律,但仍然存在许多专横。

当然,小小的德国不能强迫一个领导十三亿人民的共产党专制体制变成法制、最终甚至成为民主制度。但是,把有关中国法制的话题转移到工作小组中闭门讨论就正确吗?

看一下中国的现状,法制对话的成就就变得黯然失色。中国的司法中,专横霸道泛滥,对持批评和不同意见的人士进行法庭诉讼时尤其为甚。经过十年法制对话后,在废除死刑和取消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方面,德国人没有取得一丝一毫的进展。对此负有责任的是共产党,它按照自己的法则行动。中国的法官代表了地方政府和党,并不代表独立的司法。所以法官不仅按照法律条款、还得遵照共产党的指令做判决。

民权人士认为,没有什么迹象表明,法制对话这样的工具能改变中国的体制。北京法学讲师许志永说:'那怕一点点民主,当权者都害怕。'他是律师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开放体制倡导会'成员,这个组织试图松动党对司法体制的铁腕控制。许志永是为法制和正义而奋斗的前沿战士,但他的组织从来没有收到过参加德中讨论论坛的邀请,参加人的名单全部由中国政府选定。"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