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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做亲子鉴定?没那么容易!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5年1月16日

据估计,德国五分之一的儿童不是父亲的亲生子。德国最高法院最近做出判决,秘密做的亲子鉴定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递交法庭。根据德国法院做出的法律规定,未经孩子本人或者幼儿母亲的同意,不允许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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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手中牵着的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吗?图像来源: AP

据统计,德国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共有1500万。他们当中大约三、四百万人不是父亲的亲生子。据未证实的数字,这些所谓的”野种孩子“占德国所有儿童的五分之一。据估计,德国每年有七万名新生儿不是家中父亲的亲生子。只有少数父亲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证实自己与孩子的非血统关系。2003年德国法院受理的十一万个与此相关的案例中,只有八千案例因有争议最后由法院做出裁决。

现在,媒体方面对两个案例进行了报道。孩子父亲的律师将秘密做的基因鉴定递交法庭,其中的一位父亲将孩子抚养了十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的应该是另外一个男人。

如果孩子突然间获悉,自己叫了十多年的爸爸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他的感受如何,人们可想而知。无论对孩子还是对父亲来说,这都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巨大心理障碍。因此,德国最高法院在判决中阐明,未经本人允许的基因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上述案例中的一位律师奥斯特罗说:“每个人都有权自己决定是否允许对自己的基因进行鉴定,储存和使用。如果本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在其法律程序中使用个人的基因数据。”

尽管如此,做亲子鉴定在法律上仍然是允许的,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德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也无法改变这一状况。但是做基因鉴定需要由法院来决定。德国一些报刊的评论员批评德国法院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条件太高,给父亲的权力太少。因为大多数人做亲子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孩子的抚养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批评人士认为,做父亲的应该有权知道他付钱抚养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

但是联邦德国司法部长齐普里斯则认为,做亲子鉴定并不是仅仅关系到确定父子血缘关系和谁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对公民的保护问题。齐普里斯说,“我们制定的是一项关于基因鉴定的通用法律。该法律将对德国基因数据的使用做原则上的规定。由于今天做这样的鉴定技术上相对简单,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基因数据,这是不允许的。在劳资合同,保险合同中都不允许做基因鉴定或使用基因数据。”

德国司法部长现在甚至考虑,不经被鉴定人的同意,对秘密做鉴定者给予处罚。专家们估计,秘密做亲子鉴定者将继续大有人在。迄今,德国已经有上万名男人悄悄做了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