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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1 EU Arztwahl

2011年1月23日

今后,欧盟公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欧盟各国的医院或诊所就医看病了,而且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承担。这是1月19日欧盟议会作出的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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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款促使欧洲各国医疗体系展开竞争图像来源: Fotolia/Kzenon

不再受地域之苦

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欧盟还说不上"没有国界的阻碍"。目前,每100个病人中仅有1人在国外接受治疗。不过,现在这些障碍已被扫除。欧盟公民有权在欧洲任何地方接受治疗,而且不只是急诊,还包括住院治疗。但是欧盟议会议员利杰(Peter Liese)认为,新条款不会带来大批"医疗旅游"的情况。因为,只有部分患者能从中受益。

他说:"首先是那些被列入等候名单中的病人,他们排队等候接受有针对性的治疗。之后才是那些出于个人原因可能十分想在国外就医的患者。比如:儿女居住在国外的人。另外还有一些在边境地区的居民,以及患有罕见疾病的病人可以从中受益。"

等候名单中的患者享有优先权

治疗某些罕见疾病的医学专家并不多。现在,欧盟公民终于有机会接受全欧洲范围内权威专科医生的治疗。新的条款将从2012年底或2013年初开始生效,而医疗保险业必须从那时起承担患者在国外的医疗费用。

针对相对较高的治疗费用,医院或医生可能要求患者事先出具本国医疗保险公司的一个许可证明。而在特殊情况下,医保机构可拒绝提供许可证明。欧盟议会的卫生专家、德国自民党政治家霍尔格·克莱默(Holger Kramer)表示,在申请许可证明时可能有很多特殊情况发生。他说: "医疗保险公司可以说:如果国外的医疗技术不符合标准,那么患者就不能在国外接受治疗。现在的问题是,医保公司繁琐的许可手续是否会遏制病人希望出国就医的愿望。或者说,新条款是否能切实有助于实现病人的权益,比如到他认为合适的专家那里进行心脏或髋关节手术。"

欧盟议会议员利杰表示,如果病人有更多选择,对医疗卫生部门将起到的积极作用。因为这样一来医疗机构将处于压力之下,必需要不断改善服务,把患者留在国内,否则病人们将把治病的钱送入其他国家医生的口袋。

利杰说:"欧洲各国的医疗卫生体系间奖展开竞争。受益者将是广大患者。"

作者:Martin Bohne 编译:严严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