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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电视人谈“限娱令”

2011年10月27日

中国广电总局“限娱令”一出台,就成为了议论的焦点,网友众说纷纭,形成支持和反对的两大派。对娱乐节目的发展和限制问题,德国之声采访了中国上星频道的编导以及德国电视台资深栏目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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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节目在中国极受欢迎图像来源: DW

被迫调整频道宗旨

湖南卫视的一位编导向德国之声透露,此次"限娱令"的出台毋庸置疑对一向以"快乐中国"为口号的湖南卫视影响重大,但是台内领导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出面对限娱令表态,因为不想让外界认为"限娱令"就是"限湖南卫视",同时台内可能也会将"快乐"调整成"年轻"作为湖南卫视新的导向。

中国观众有鉴赏能力

另一位北京卫视的资深编导表示,"限娱令"其实是将所有上星频道都重新"洗牌",这样的强行"洗牌"对已经建立起优势的频道是非常不公平的,频道之间的竞争应该交给"市场",即好看的节目自然会赢得高收视率,而一些所谓的"恶俗"的、简单照搬别人创意的节目其实是可以被"市场"所淘汰的,广电总局总是插手,反而是电视发展的竞争起到消极作用。因为现在的中国观众都有自己鉴赏的能力,不用总劳烦国家帮大家"筛选"。

德国的广播电视管理

在德国对广播电视进行管理监督的机构,叫做德国广播电视理事会,主要负责的是公法电视台台长的竞选、监督节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电视节目的具体内容、时间长度等等不加干涉。对此问题,德国之声采访了德国RTL电视台的资深制片人米夏埃尔·奥特曼(Michael Ortmann)。

"在德国,媒体是地区性的,也就是说国家确定基本框架,比如一个电视台被允许做多少节目,然后各个联邦州再负责具体分配任务,比如每个台至少要有多少分钟的新闻节目,然后他们还会去监督比如一些广告是否有禁播的内容和时间长度等等,至于其他方面比如节目的内容长度等等由电视台自己决定。当然德国也有一些规定是必须遵守的,比如电视台不允许播出没有意义的、纯暴力影片、煽动作案的影片等等,都是一些很必要的删减,但是在多数的欧洲国家电视台还是有自己的很大的空间决定自己的节目的。"

将选择的权力交给观众

在德国广播电视系统主要由公法广播电视台和私营广播电视台组成。公法广播电视台的资金来源是向听众和观众收取的节目制作费用,部分公法电视台也有自己播放广告的权力来平衡资金,而私人电视台的资金则完全来源于广告费用。奥特曼认为两者会在节目内容上形成一定的互补,而在谈到娱乐节目的作用和占所有节目的比例时,奥特曼认为娱乐节目和信息类节目在各自充当其非常必要的角色,而对于什么是"低俗"娱乐节目,他认为是不能简单的下定义的。

"电视观众总是充满活力的,他们的想法也是不可预测的。所以娱乐节目和新闻类节目的比例,包括怎样做娱乐节目和新闻节目等等,这些都不是可以事先规定好的。在德国无论是公共广播电视台还是私人电视台他们的宗旨都是探寻观众的口味。所以我认为,最有意义的做法是我们单纯的给观众提供节目,然后让他们自己来选择什么是他们愿意看的,什么是他们不喜欢的。"

作者:王梓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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