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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資本威脅德國經濟?

Michael Braun2007年10月19日

德國政府考慮制訂法律,限制強大外國國家基金在德收購,以保護本國具有戰略意義的經濟部門。德國各主要經濟組織指出,此舉將是一把雙刃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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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福兮禍兮?圖片來源: AP

2.5兆还是3兆美元,-全球各個國家基金所擁有的資本到底是多少,並非問題的關鍵。國家基金擁有資本總量現在已經是全球所有9000個對沖基金資本總量的1倍。如果石油價格繼續攀高、中國、印度這樣的新興國家出口繼續增加,並將其收入投放國際市場,國家基金資本無疑將繼續膨脹。

資本總是受歡迎的,尤其是銀行。但若涉及外國國家基金權利的界限,銀行界便不能不謹言慎行。

德勒斯登银行首席經濟師海澤就認為,在國際參股和併購企業的跨國交易中,必須制訂某些基本原則及具體運作標準。海澤指出,必須要求投資行為透明,不能允許國家變相直接干預私人企業。他建議,不僅在歐盟層面而且在世界經濟峰會上討論和制訂相關標準。

相關法律如何制訂

目前的情況是,實際上沒有能有效限制外國資本進入的法律規定。美國雖然制訂有相關法律,但並非總是有效。該國設有監控外國直接投資委員會。來自各有關當局的代表共同核定某項外國投資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最終決定由總統做出。去年,杜拜海港公司計劃購買美國多個海港的經營權。外國直接投資委員會對此沒有提出異議。但隨後來自國會的政治抵制最終卻使相關併購計劃流產。這一事例充分表明,並不存在明確的標準。

法國和西班牙的做法也大致相同。法國一貫重視本國大型企業,不論是軍火、能源還是航空航天業,大公司一般都由政府掌控。

西班牙表面上似乎有所不同。但是,今年德國能源巨頭E-on併購該國能源公司恩德薩(Endesa)的計劃遭遇來自馬德里的强硬抵制。儘管歐盟委員會提出警告,不能違反資本自由流動的規則,西班牙政府仍阻止了德國人的計劃。

德國本有某些防止本國企業過度外資化的法律。例如,法律規定,公法性儲蓄銀行就不能被外國私人投資者收購。德國鐵路網也受到基本法的保護:聯邦政府不能放棄對國家鐵路網的所有權。

然而,隨著全球化的擴大和深入,這些法律日益受到衝擊並難以為繼。例如,歐洲最大的汽車製造商大眾公司規定單個股票持有人最多只能擁有大眾20%的股權。該規定本意便是為了避免大眾落入外國投資人之手。但是,歐盟委員會認為,該項規定對外國投資人構成歧視。下周二(10月23日),歐洲法院將做出否決這一規定的裁決。

為解決這一問題,德意志銀行副總裁蔡特勒建議設立監控機構,代替或補充現行相關法律和規定。他表示,包括國家基金在內的外國資本原則上應受到歡迎,因為,它有利於本國經濟的發展,但同時要防止外國政府以私人投資為幌子,追求和實現國家戰略利益。對此,應設置過濾機構。

至於建立何種過濾機構,目前尚不清楚,因為,這一機構在做出決定時應依循何種標準,目前也尚未確定。

國際間的事例已經顯示,從嚴格意義上說,這類標準幾乎難以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