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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资本威胁德国经济?

Michael Braun2007年10月19日

德国政府考虑制订法律,限制强大外国国家基金在德收购,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部门。德国各主要经济组织指出,此举将是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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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福兮祸兮?图像来源: AP

2.5万亿还是3万亿美元,-全球各个国家基金所拥有的资本到底是多少,并非问题的关键。国家基金拥有资本总量现在已经是全球所有9000个对冲基金资本总量的1倍。如果石油价格继续攀高、中国、印度这样的新兴国家出口继续增加,并将其收入投放国际市场,国家基金资本无疑将继续膨胀。

资本总是受欢迎的,尤其是银行。但若涉及外国国家基金权利的界限,银行界便不能不谨言慎行。

德累斯顿银行首席经济师海泽就认为,在国际参股和并购企业的跨国交易中,必须制订某些基本原则及具体运作标准。海泽指出,必须要求投资行为透明,不能允许国家变相直接干预私人企业。他建议,不仅在欧盟层面而且在世界经济峰会上讨论和制订相关标准。

相关法律如何制订

目前的情况是,实际上没有能有效限制外国资本进入的法律规定。美国虽然制订有相关法律,但并非总是有效。该国设有监控外国直接投资委员会。来自各有关当局的代表共同核定某项外国投资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最终决定由总统做出。去年,迪拜海港公司计划购买美国多个海港的经营权。外国直接投资委员会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但随后来自国会的政治抵制最终却使相关并购计划流产。这一事例充分表明,并不存在明确的标准。

法国和西班牙的做法也大致相同。法国一贯重视本国大型企业,不论是军火、能源还是航空航天业,大公司一般都由政府掌控。

西班牙表面上似乎有所不同。但是,今年德国能源巨头E-on并购该国能源公司恩德萨(Endesa)的计划遭遇来自马德里的强硬抵制。尽管欧盟委员会提出警告,不能违反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西班牙政府仍阻止了德国人的计划。

德国本有某些防止本国企业过度外资化的法律。例如,法律规定,公法性储蓄银行就不能被外国私人投资者收购。德国铁路网也受到基本法的保护:联邦政府不能放弃对国家铁路网的所有权。

然而,随着全球化的扩大和深入,这些法律日益受到冲击并难以为继。例如,欧洲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大众公司规定单个股票持有人最多只能拥有大众20%的股权。该规定本意便是为了避免大众落入外国投资人之手。但是,欧盟委员会认为,该项规定对外国投资人构成歧视。下周二(10月23日),欧洲法院将做出否决这一规定的裁决。

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意志银行副总裁蔡特勒建议设立监控机构,代替或补充现行相关法律和规定。他表示,包括国家基金在内的外国资本原则上应受到欢迎,因为,它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要防止外国政府以私人投资为幌子,追求和实现国家战略利益。对此,应设置过滤机构。

至于建立何种过滤机构,目前尚不清楚,因为,这一机构在做出决定时应依循何种标准,目前也尚未确定。

国际间的事例已经显示,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类标准几乎难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