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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治案件当辩护人太难

2006年4月21日

胡锦涛访美前夕,北京司法部门宣布,记者赵岩的所谓“出卖国家机密”罪名不成立。在当今中国,律师为了躲避政治风险和挣大钱,专攻民法和经济法,充当涉及政治案件辩护人的律师屈指可数,所以为赵岩辩护的莫少平律师引起了法兰克福汇报的注意,该报就中国的律师和司法状况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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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刘天龙在体育场示众后与其他死囚一起被押往刑场处决。他们的器官是否也被摘除移植他人,不得而知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辩护律师本人最后被判入狱的事情常有发生。中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律师和法律救助人如果篡改或伪造证据、改写证词,最高可判处三年徒刑。中国法学界人士说,这是一条法院可以随意解释的条款。据说现在中国有三百多名律师被捕,法院和安全部门想以此制止他们为当事人出庭辩护。

莫少平抱怨中国司法不独立,律师的地位问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共产党的政法委员会拥有控制司法部门的最大权力。特别对‘政治’案件,判决早已确定。虽然律师和法官都知道被告无罪,但仍然根据‘外界因素’对被告判刑。中国司法系统又一独特的做法是,遇到重大政治案件时,不是由法官、而是由法院院长、副院长和领导干部组成的高一级‘判决委员会’作出决断。

许多案件的政治犯都因‘出卖国家机密’被判刑。如果被告与外国组织或媒体有联系,大多会以‘国家机密’问题受到起诉。在中国,什么是国家机密,并非由法官、而是由有关当局裁定。政治案件的被告实际上不可能通过辩护判处无罪释放。”

周四,大赦国际组织公布了去年全球被处决人犯的总数。中国再次遥遥领先。据不完全统计,全球22个国家中,至少有2148名人犯被处决。其中,中国对1770名犯人执行了死刑,但实际数字要高得多,估计为八千名。如此多的死刑判决带动了中国的人体器官交易,网络报援引英国医生的话写道:

“英国移植器官的医生说,无可辩驳的证据说明,中国非法摘除被处决人犯的器官,一些人犯在处决前就已选定。星期三,英国器官移植协会谴责这一做法,称之为不能接受、违反人权。英国伦理委员会主席魏摩对英国广播公司说,摘除器官和病人接受器官移植的速度很快,有时甚至不到一个星期,这使人可以得出结论,器官将被摘除的犯人早在处决前就已确定。

所谓的器官移植旅行使出售器官的交易更为赢利。越来越多的病人来自西方国家,其中有英国、日本和韩国。魏摩说,他与同事们看望了那些考虑前往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的英国病人,他十分希望他们能认真考虑一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