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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加六四纪念集会 黄之锋等四人被判监禁

2021年5月6日

因被控去年参加过一次未获批准的集会活动,香港民主运动积极分子黄之锋被判处十个月监禁。这也是三十年来,香港首次有人因参加六四纪念活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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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oshua Wong
图像来源: Kin Cheung/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一家地方法庭裁定,黄之锋等人2020年参加非法集会的罪名成立,这次集会是为了纪念1989年6月4日的天安门大屠杀。同黄之锋同时被判刑的还包括三名香港区议会议员:岑敖晖(27岁)、袁嘉蔚(27岁)和梁凯晴(26岁) 分别被判处四到六个月的监禁。上述三位区议会议员因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目前已处在拘押状态下。此前他们取保候审的申请已被法庭驳回。香港当地媒体称,黄之锋等四名被告上周五已“承认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去年香港警方首次以防疫为由,拒绝了香港每年一度已有三十年历史的六四悼念集会。尽管如此,仍有大约两万人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了悼念集会。香港电台报道称,法官表示,鉴于人数众多,这次集会存在着发生暴力冲突的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参与者进行刑罚,以儆效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任何纪念天安门事件的活动。而今年的“六四”天安门大屠杀纪念日对北京当局尤为敏感,因为今年中国将举行隆重庆典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

Hongkong Urteil im Prozess um die Pro-Demokratie Proteste
2017年八月:岑敖晖等学生领袖参加法庭审理图像来源: Reuters/T. Su

24人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香港检方总共对参与六四悼念集会的24名积极分子以非法集结罪名提起诉讼。依照香港法律,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最高可判五年监禁。黄之锋等四人被宣判后,其他20名被告将在6月11日出庭。

被视为香港民主运动代表性人物之一的黄之锋因数次参与2019年的抗议活动目前正在服刑,按照原定刑期他本可以在今年十一月获释。

“国安法”招致国际社会广泛批评
201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民主运动后,去年六月,北京颁布了引起广泛争议的港版“国安法”。该法主要针对那些在北京看来从事颠覆、分裂、恐怖以及阴谋活动的人士。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中国,但香港本着“一国两制”原则实行自治。根据中英双边协定,截至2047年,亦即主权回归后的前五十年内,香港将享有“高度自治”和其他一系列自由权利。不过,随着港版国安法的实施,很多人认为所谓的“一国两制”已经变成了“一国一制”。

(德新社,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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