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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审议中国首部劳资纠纷法律

2010年7月22日

今年以来,中国罢工和抗议事件此起彼伏,珠江三角洲流域要求加薪的罢工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让中国工人待遇问题成为国际社会聚焦点。目前,中国政府似乎希望通过出台新法规来缓解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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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在佛山的供应商举行工人罢工图像来源: AP

《条例》增加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内容

7月21日,《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在搁置两年后重新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因金融危机而搁置的该《条例》增加了企业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内容,并要求职工应当通过企业工会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具体规定有,应当设置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如果1/5以上职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即可在工会的组织下进行集体协商。《条例》还规定,企业和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行为"。就企业而言,企业无正当理由不答复或者不安排协商的,不得因职工停工、怠工而解除劳动合同,而就职工一方而言,如果未依法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职工不得采取停工、怠工或其他过激方式要求企业调整工资。

工会角色错位难代表工人的声音

中国官方称,如果该草案得到批准,这将是中国首部全面处理劳资纠纷的法律,可以向全国推广。而在民间组织"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看来,这部法律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效力尚有待观察:

"我觉得并没有太大的新意,并没有超越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细节上要求工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我觉得这里面就可能不是从工人的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而是更多从社会稳定来考虑问题。"

刘开明同时担心,中国工会因缺少独立性而被资方控制,导致集体协议不能真正成为工人的声音。他说:"我们的工会法非常明确地规定,工会应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希望工会扮演这样的角色。但在实际中,工会虽然直属北京全总(全国总工会),但在地方它是隶属各级党委的,所以工会实际是为各级党政经济政策以及其它政策服务的。要它真正遵守工会法中关于保障工人利益,合法权利这一点比较困难。比如本田罢工后,工会仅仅是扮演工人与资方之间的协调角色,而不是代表工人利益。5月31日,工人就和工会发生冲突,要求工人去上班,这显然不是工会的角色。工会的角色是错位的。"

涨薪与世界工厂地位

在冲击本田、丰田、宝马供货商以及其它在华外资企业的罢工潮中,工人们的主要诉求是加薪。最新一起是宝马、福特的供货商之一,日本欧姆龙(Omron)中国广州分公司的工人7月21日开始的罢工行动,工人们要求增薪40%,也就是在月薪1270元的基础上增加500元人民币。位于佛山的本田供应商阿兹米特公司(Atsumitec)的工人也要求涨薪500元,据悉,在罢工一周后,资方终于同意其涨薪要求,工人结束罢工。而对本田而言,最近数周的罢工行动已导致其6月份销售额同比减少2.7%。

一些人担心,中国工人工资上涨是否会影响中国作为廉价劳动力基地,乃至世界工厂的地位,对此,刘开明认为,中国工人的要求并不高,哪怕是满足工人的要求,也不会影响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中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周继中认为,给中国工人涨薪,无论从促进社会公正,缓解社会矛盾,还是从推动内需,调整中国产业结构来说,都是件好事,他分析说:

"纯粹做这个世界工厂,我们能得到什么?我们有自己的土地,资源,水,空气,让他污染,然后为全世界人民生产廉价产品,而且往往是中低端产品,我们自己的得到的好处实际是很少的。如果把长期的环境成本算在里面,如果把它以公平的方式量化,那我们是得不偿失还是是能赚很多钱?我觉得结果可能是不令人满意的。中国经济持续20、30年低工资,以压榨劳动力的形式维持高增长的方式已经走到尽头了。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给穷人、低收入增加工资,同样增加一笔钱,他们对社会购买力、内部消费的推动作用比给那些高端富人增加工资起到的作用要大得多。而且从纠正社会不公,贫富不均,避免潜在社会矛盾的角度来讲也是唯一正确的。"

中国的罢工潮其实为中国经济的转型提供了新的契机,而《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这样的试点条例如果通过,到底将发生何种效力,关系的不仅仅是工人与企业的命运。

作者:乐然

责编:谢菲